问题 |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除掉小区绿化违法吗 |
释义 | 已经入住的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除掉小区绿化带是违法。 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不能随意改造小区内绿化,若私自拆除已经建设好的绿化带是违法行为无疑。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一般的物业公司资质条件主要包括: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综上所述,已经入住的小区中的绿化如果遭到物业破坏,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