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用于量刑的情况如下: 1、被告人、辩护人对基本事实无异议,不影响对指控基本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的,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2、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情节有异议的,只影响量刑而不影响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的,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3、被告人、辩护人对基本犯罪事实和指控罪名有异议的,公诉人可以根据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提出量刑建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