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最短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具体规定如下: 1、有期徒刑最短一般是6个月,不过罪犯可能在判刑之间先行被羁押了,羁押可以折抵有期徒刑,罪犯实际服刑的期限可能还会低于6个月; 2、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1)根据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2)根据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此外,根据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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