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选民资格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 2、国籍: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3、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一般情况下,选民以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一次登记,长期有效。如果年满18周岁首次登记选民,或户籍地、居住地以及工作单位等发生了变化,本次应主动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世界各国对选民资格都有具体的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阶级关系等决定着选民资格的条件。 登记选民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一选民只能选择某一选区进行登记,不能重复登记选民; 2、提倡公民积极主动地去登记选民; 3、可以按要求异地登记选民。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等特殊情况的选民,若选择在户籍以外的工作地、居住地参与选举,依据全国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在取得户籍所在地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 4、有意参选人大代表的选民,应选择你所工作、生活或服务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这样有助于选民对你的了解和认同; 5、选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6、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