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商用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月; 三、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在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②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③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⑤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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