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产假能休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假最多能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青海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天。 法律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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