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开办劳务派遣公司 |
释义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节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所需材料: 1、实际的注册地址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必须需要实地经营); 2、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资本要求达到50万(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到位,不可以分批到位); 4、明确经营范围及股本比例; 5、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协议文本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体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一、劳务派遣许可证是怎么办理的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许可机关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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