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一般是由哪个部门监管 |
释义 | 1、物业公司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的职责来看,物业公司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管理。 3、房地产市场监管公司: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一、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有什么限制条件? 1、购买资格 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不再受到区县属地限制,可以跨区买房。 2、优先购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3、套型面积和价格标准 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4、销售和登记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且根据相关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而对于购房家庭来说,也需要在这个公示期内进行购房的申请。之后,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按照本市住房限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的相关手续和备案办理完成之后,将由开发公司向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销售。至于具体的选房顺序,则将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摇号,公平选房。与一些保障性住房的摇号方式一样,整个流程都需要公证公开。 (三)自住型商品住房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将房屋性质登记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5、转让管理 其实上述咱们已经介绍到了该房屋的转让相关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是不允许转让的。 即便是满了5年之期,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如有,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6、对于相关违反条例的处罚方式 对在申请过程中隐瞒家庭事实,隐瞒经济收入或者其他方面的情况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危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危房屋鉴定要找的部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法律明确规定,房屋主体结构因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支持买方提出的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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