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已经取消了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注册资金和相关资质的限制,所以,设立物业公司,只需要满足由符合规定的发起人数、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本总额、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等普通公司企业的设立条件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一、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