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承人 死亡,其子女代替 继承 者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就是 代位继承 。在没有 遗嘱 的情况下的其他继承就是 法定继承 。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 继承权 。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 遗嘱继承 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