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承担责任,向快递索赔即可,在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已转移到快递,若出现货物损失或者丢件等现象,都需要寄件人向快递进行索赔的。 既然买家在退货途中由快递导致物品损坏,那么此物品损失应由快递承担,买家与卖家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一条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四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