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调节可仲裁或?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争议解决中,行政调节与仲裁两种方式均可采用,但它们的适用范围、程序、效力等方面存在差异。行政调节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而仲裁则适用于涉及经济合同、财产权益等具有经济性质的争议。此外,在程序、效力方面,行政调节具有强制性,而仲裁则具有约束力。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根据争议性质、双方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据本法规定,自行协商解决行政争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协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仲裁,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依据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由仲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的一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未按期作出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调节;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仲裁、调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