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期间如何申请再审? |
释义 |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的条件包括有新证据、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伪造证据、未经质证的主要证据、无法收集证据、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组织不合法、违反诉讼权利、缺席判决、超出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法律文书、贪污受贿和枉法裁判行为等。不同的再审部门反映了当事人的申诉途径。 法律分析 二审判决后一般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 请求人民法院再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结语 再审是为纠正已生效错误判决、裁定,经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的机制。再审的启动条件包括提供新证据、证明原判决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伪造或未经质证、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不合法或未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参加诉讼、剥夺辩论权利、缺席判决未传唤、判决超出诉讼请求、原判决依据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不正当行为等。当事人可向中级法院、省高院或检察院申诉,以获得救济。再审程序旨在维护公正,纠正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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