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
释义 | 如何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准备好材料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相关情况。《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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