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子女能分到父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
释义 | 养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后,一般是不可以分生父的遗产的。但养子女被收养后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分生父的遗产。同时,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送养的孩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一、事实收养证明去哪里办 成立事实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过继了的兄弟有继承权吗 过继了的兄弟对养父母有继承权,对生父母没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就此消除,而与此同时,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始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继子女对生父母不再享有继承权,而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三、儿子与父亲的关系能解除吗 父亲与亲生儿子的关系一般不能解除。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无法自动解除,但若符合法定收养条件,导致子女被他人收养的,则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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