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
释义 |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 一、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会存在吗 夫妻双方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仍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来终止婚姻关系。对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即应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即该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音讯杳无,已持续达到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结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