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并购方式包括什么 |
释义 | 企业并购的方式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方式。兼并,即吸收合并。而收购,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来获得其控制权的一种方式。 一、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有哪些 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如下: 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 2、提高市场份额,提高行业战略地位; 3、获得足够廉价的生产原材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4、实施品牌管理战略,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得超额利润; 5、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并购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管理网络、专业人才等资源。 收购兼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二、收购和投资有什么不同 投资一般是:把钱投给别人,让别人经营,通过企业的增长或者上市,获得收益。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一般而言,公司收购可以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三、发行股份方式收购 发行股份方式收购: 1、以股票购买资产式兼并在这类兼并中,兼并方(上市公司)向被兼并方发行自己的股票或转让发起人的部分股份以交换被兼并方的债务。 2、收购公司同意去承担目标公司的责任,但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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