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增强法规意识,严格按照条令开展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法规意识是衡量一个单位正规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应把学习新条令、贯彻新条令、依据新条令规范秩序的口号在部队真正叫响,营造广大官兵学习贯彻新条令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官兵经常学、反复学,在理解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使条令条例真正根植于官兵的头脑之中,做到谋划工作依法,部署工作用法,检查指导工作循法,抓工作落实遵法。在此基础上,应狠抓履职尽责。规范部队秩序,关键是各级各类人员恪尽职守,各司其职,按级负责。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牢职责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按条令条例规定执行,不走样地按职责办事。实践证明,要想把兵带好,把部队管好,就要老老实实地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来,对那些容易做到又难以坚持的事,必须持之以恒地按条令条例抓好贯彻落实,决不能大而化之,搞有悖于条令条例的“另起炉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