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是怎样调解离婚的 |
释义 |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诉讼内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人民法院判决书下来后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关于离婚判决生效的问题,其实可以分为调解结案生效的方式和一审判决生效或二审判决生效。那么这三种方式各自生效时间有所不同。第一种,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事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正式立案。若调解成功,则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或签收调解书时进行生效。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也是同样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当然在离婚的诉讼过程中,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法院依然可以进行调解结案。第二种,一审判决的生效,一般人民法院将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若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的,则该一审判决在15日上诉期届满以后生效。第三种,二审离婚判决。若是一审判决后,一方或者双方均提出上诉的离婚案件,则二审离婚判决在该判决经全部送达后生效。 二、调解协议不履行该怎么办 调解协议不履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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