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审理必须调解,调解多长时间应当根据调解双方的意愿,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随时可以停止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之后需要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