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含义 首违警告意思是指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 二、首违警告具体适用条件是: (1)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规定的; (2)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 (3)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三、外地车辆首违警告与首违免罚区别有哪些 1、适用对象不同,首违警告主要针对外地小型车辆适用,而首违免罚主要针对深圳本市注册的机动车; 2、适用违法要求不同,首违警告仅针对交警部门明确列明的违法行为,而首违免罚未对违法行为作出限定,只要该违法行为被处500元以下罚款,且未造成交通事故均可申请; 3、适用周期要求不同,首违警告仅适用首宗违法,暂不设周期限制,而首违免罚以车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