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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结算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工程结算需要的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3、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
    4、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预算审核后,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付款。
    一、甲方拖欠工程款该如何处理
    甲方拒不支付工程款如下处理:
    1、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收集汇总所有涉案工程的资料,特别是影响工程价格的书面材料,如质量和价格清单、签证变更等,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结算书,并按合同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商可以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2、甲方逾期不支付的,承包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支付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但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承包商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消除;
    3、承包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方向仲裁方申请解决,甲方可以向人民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收到仲裁判决书后,甲方可以强制人民事仲裁判决。
    二、拖延工程结算怎么办
    甲方拖延工程结算,当事人可以携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承担合同中约定的需要支付的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三、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办
    工程验收甲方不结算:首先,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量在专用条款3.2款中约定“适用建设部369号文”,因为该文规定: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20~60天内,发包人应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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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4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