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程结算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结算工程的规定条件是:
    1、工程质量经竣收后为合格;
    2、工程符合建设合同的条件;
    3、施工企业已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