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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了专利终止恢复期还能申请恢复吗?
释义
    一、专利终止情形:
    (一)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三)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二、专利权终止申请恢复办法: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本案中,乔某完全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申请,故其主张不属于正当理由。
    (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请求人必须首先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在恢复权利请求书中,请求人要客观说明耽误理由。
    (二)缴纳恢复权利相关费用
    请求人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后,要立即缴纳恢复权利相关费用,否则,相关请求视为无效申请,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三)消除权利丧失的原因
    请求人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同时,还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四)缴纳专利费用
    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
    (五)补交答复文件
    申请人因逾期未答复审查员意见,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还应当补交答复文件。
    (六)提交意见陈述书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发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先办理恢复权利手续,然后提交意见陈述书向专利局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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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