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怎么缴税 |
释义 |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怎么缴税的相关法律知识,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 银行存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借: 银行存款贷: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私人借款利息多少合法 年利率超过15.4%的,则视为高利贷。 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借款利息收入的账务怎么处理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款利息收入的账务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 银行存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借: 银行存款贷: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怎么缴税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 银行存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借: 银行存款贷: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个人借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个人借款利息收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利息,股利,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特许权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个人借款利息应当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稿酬所得税率为20%。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规定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具体利率标准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 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受法律保护。 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 借款利息不明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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