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过程中,保护子女的权益和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原则上应当协商一致,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制定具体的子女抚养方案,并在法律程序中进行认证,确保方案的执行;如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需要,作出最佳抚养决定。 另外,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儿童等情况,子女的人身安全可能面临威胁。自2016年起,我国相关法律开始将家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纳入保护范围,同时提供多种保护措施,如强制离家、保护令等。父母可以向相关法律机构申请保护,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由父母行使监护权,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或者判决抚养、探望方式和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是家庭暴力的特殊受害人。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或者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时,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受理,并在应当实行保护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采取保护措施,保护被申请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