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是能取出来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