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 1、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如下: (1)人民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 (3)在例外情况下,被告人应当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2、取保候审:公、检、法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公、检、法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份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公、检、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