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