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的概念是怎样的 |
释义 |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监护权的主要内容: 1、人身监护权; 2、财产监护权。 一、妻子是否可做丈夫法定监护人 妻子是可以做丈夫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法定监护人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未成年人的兄、姐; 4、成年人的配偶; 5、成年人的父母、子女; 6、成年人的其他近亲属; 7、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综上所述,妻子是可以做丈夫的法定监护人的。如果要变更监护人,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同时变更申请人为监护人。监护人是不可以指定的,法律上对于监护人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根据监护顺位进行判断。 二、孩子判给谁是不是监护人 不是孩子判给谁,谁就是孩子的监护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会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而产生任何改变,孩子父母在离婚后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三、父母的监护权包括什么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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