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呢 |
释义 |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时候,事故双方都会因为赔偿问题而出现纠纷。事故方与责任方都觉得自己时间充足,或者因为工作忙而疏于解决,结果这起事故就一直拖着不肯处理。 其实、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只对保险公司有好处。因为时间拖得越久,取证就越困难,到时候主张自己权利时所能够获得的证据越少。交通事故中如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以此为证据可以起诉到法院。 如果对方不应诉或者法院无法送达对方时,法院只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那么会拉长诉讼过程,如果对方收到法院传票不积极应诉,收到法院判决也不积极履行,会迫使受害方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增加了受害方的时间成本,也使得其自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而被限制高消费,导致高铁出行、飞机出行从此与他无缘。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拖对谁都没好处,大家应积极应对,充分维护自身利益。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全责方一定负刑事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造成三人以上重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无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负全责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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