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分公司需提是什么材料 |
释义 |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一、工商注册要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准备材料如下所示: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监事身份证(或经理); 3、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书; 4、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盖章。单位的话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签字并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5、各类申请表,比如名称申请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 6、经营范围; 7、其他如果你的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许可的话,还可能会提供另外的材料或证明。 二、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文件与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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