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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选址意见书前置条件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选址意见书是法定项目审批和划拨土地的前置条件,即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事先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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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