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的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不准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不准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缩减学生休息时间。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严控考试次数,不准违规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不准违规以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为依据招生。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的心理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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