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4、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5、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6、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给工商局缴销 二、公司税务注销所需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科所、相关业务科室签字)3份;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注销决议3份; 3、发票领用薄;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5、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3份 6、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回清理报告单3份; 7、当期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