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简易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如下: 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一般情况下,企业联系人在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该模块包括以下三个功能: (1)填写公告; (2)查看公告; (3)撤销通知。 申报表格的内容主要是申请简易注销,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者扫描图片,上传到JPG格式。需要注意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意上传一张承诺书图片,或上传了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提交后,就不能修改,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也不能再次申请。请提醒企业谨慎经营。企业自提交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之日止,可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得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2、发布公告,等着有人提出异议,具体规定如下: (1)自然人、企业和其他有、部门在45天公告期满后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不予受理,超过公告期的,不再接受公示。宣布生效的日期为45天的自然日; (2)提出异议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手机号码等; (3)在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有、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或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将所有异议信息记录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查看异议内容,通过内网查看异议申请人信息;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具体如下: (1)公告期满后,企业必须在30天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 (2)特殊情况下,不经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3)登记业务人员首先要对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进行人工审核,重点对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进行判断,系统会尽可能自动检索和提示; 4、受理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5、所有受理、核准文书均符合一般注销文书的格式,并采用了连用文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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