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德州危险驾驶罪的主旨是,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超速或者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侵犯了道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即可构成德州危险驾驶罪。 法律分析 德州危险驾驶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超速或者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3.侵犯的客体为道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拓展延伸 德州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要素及其法律后果 德州危险驾驶罪是指在德州地区驾驶机动车辆时,违反交通法规或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法律要素主要包括:一是违反交通法规或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二是危害交通安全;三是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德州相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一旦定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可能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有期徒刑等。因此,驾驶者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避免危险驾驶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 结语 德州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侵犯的客体为道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德州危险驾驶罪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定罪,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有期徒刑等严厉制裁。驾驶者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避免危险驾驶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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