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公司不干了注销了,他中间出资比我多出几万块钱,现在公司不干了,我需要给他分担那几万块钱的一半吗? |
释义 |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在我要求轮流管理,账户和钱一直他管理,从公司才开始到现在十个月的时间,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 公司解散时,清算后若是有剩余资产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员工入股不干了能退吗 入股后不干了钱能退,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退伙情形的,在退伙情形发生是可以退伙,如果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让我去税务局开了10税票给他,然后给了他之后,也一直没有还我,这样他公司算不算偷税漏税? 发现公司偷税漏税可能直接向当地的税务局进行举报;同时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在举报的时候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让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自己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刘律师,我是公司的公款被股东挪用了大概20万,之前没有起诉报警,我现在退股了还可以起诉吗?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当事人能及时归还,可以不用追究责任;如果无法及时归还的,可以报警处理,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定罪处罚。 现在公司法人代表挪用公司公款130万元,我们走法律程序已赢了,老总没线给我们,怎办?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时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后,发现公司法人确实挪用公款的,应当作出正确的判决,追究其责任。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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