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中断是否累计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中断累计,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一、失业金是本月领上月的吗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失业证的有效期是一年。 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办理失业证应按照以下材料: 1、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备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准备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等。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有: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领失业补助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二、失业补助金申请的领取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但是首先要让原单位在单位社保系统操作失业金申请; 2、如果企业申请通过后,那么本人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进一步的信息填写,待遇审核通过后,失业补助金会按时发放到登记的银行卡中。 总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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