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生育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保险要交满一年吗? 生育保险要交满一年,处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生育保险怎么申请?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一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 3、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已办理医疗确认手续,在医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保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办理医疗手续或者医疗确认手续,但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先行支付,分娩后一年内凭相关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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