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生育假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职工生育假天数要依据其生育的婴儿数量以及是否难产等决定的,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中明确规定了原则上女职工产假天数未98天,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依法增加产假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