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未处理怎么回事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的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说要到法院告)。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 一、车辆被他人侵占如何处理 找到购车发票及其它购物凭证。凡是购车的时候,都有自己的正规发票,还有买保险的发票,还有车辆行驶证等等,这些凭证一定要找到。用车牌号码到交警大队比对信息。车牌号,能够体现车主的个人身份信息。所以,拿车牌号可以到交警队去证明。提醒他不要非法占有别人财物。别人的车,是别人的私有财产,未经车主允许,是不能受到别人侵犯的。告诉他身边人他涉嫌违法。告诉他身边人,他已经触及到法律的底线,告诉他父母,姐弟等等。向警方报案。如果对方执迷不悟,并且不太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这时,要立刻向警方报案。向法院起诉。把证据找齐,找到法院,然后进行诉讼,然后通过法院认真审理,从而可以把车子要回。 二、全责方不赔钱消不了案后果会怎样 车辆会无法办理年审。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不赔钱是消不了案的,如果已经报过保险的,没有维修发票他的保险就结不了案,而且有事故单的车子是过不了年检的。也可以和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通过代位追偿的方式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给配付款,保险公司有这个义务的,如果被拒绝是可以投诉的,被投诉将受到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而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的,无需再到交警部门办理销案手续,对于交警部门而言,在作出责任认定后,其对于事故处理的职责已经履行完毕,交通事故已经结案,当事人也就不必要办理销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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