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惩戒权条例内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