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一女儿判给谁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的,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例如: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 一、一方再婚一方初婚离婚后孩子归哪方 不管是再婚还是初婚,在离婚时都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孩子抚养权起诉应由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由女方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想法和意见。如果能证明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那么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会大一些。 二、孩子在谁手上法院就判给谁吗 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的,属于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 法院一般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结合双方的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 三、离婚后怎么去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呢 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可以拿出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良好的证据来争取抚养权。 具体规定是,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判决孩子归谁抚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