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状的事实与理由如何写 |
释义 |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外还需要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 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写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有重点,理由部分应当论证严谨、合理合法,这是必然的。整篇起诉状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这一要求也是无需探讨。法官对原告的陈述愈是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才是关键。因此可以选择对某些关键性的细节,可有意模糊处理,以便在庭审辩论中诱敌深入,使其自相矛盾,从而一举击倒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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