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导致眼睛失明,能评几级残疾? |
释义 | 工伤导致失明,可评定为七级残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至十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待遇由社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承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或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导致失明,可以评定为几级残疾?如何进行赔偿? 这种情况可以被鉴定为七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如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既然是工伤,只能享受工伤待遇,不存在赔偿问题。但享受的工伤待遇,将因单位是否给受伤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分别由社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承担。 当务之急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结语 工伤导致失明,可以评定为七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已给出。此外,用人单位未给受伤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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