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适应我国新发展阶段要求的必然选择。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第三条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