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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差异
释义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在于法律特征。人身权是与财产权相对称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与个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且不可转让。财产权则限于现实享有财产的人,具有经济价值且可处分,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行使人身权和财产权,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律分析
    在我国的法律上,有很多的权利规定。比如人身权与财产权就是其中的两种权利,那么这两种权利在法律的规定上有什么样的区别呢?这就是大家要弄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什么,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什么区别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在于不同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
    2、财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的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因此,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
    3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在一般情形,权利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是可分的,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利由法定代理人行使、破产人的权利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失踪人或禁治产人的权利由管理人行使等。当然,财产权也具有专属性。
    本文就这两个权利在区别上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怎么来更好的行使人身权与财产权,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家就要做好这方面的了解。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整理,我们对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人身权是与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它与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并且除法律规定外不能转让。而财产权则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主体限于现实的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具有经济价值且可以处分。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行使人身权与财产权,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希望这些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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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