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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好的身份证如何取?
释义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身份证办理后取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取,也可以委托亲属代领。只要二代身份证办理人的亲属或朋友携带他的照片资料、户口登记簿和20元钱,就可以到户口所在派出所续领二代身份证。最快的情况下一个月就可以领到新的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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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