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您可以起诉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小三返还该部分财产,但一般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一并解决。 司法实践中,如财产涉及到第三人,法院会告知本案可能无法处理,让当事人另行起诉进行主张。首先离婚纠纷是针对夫妻身份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属于夫妻间的事情。但如果涉及第三人,那么法律关系就发生变化,属于新的法律关系,因此需要另案起诉。 专业的婚姻律师北京安嘉律师建议,在男方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先起诉小三要求赠与合同无效,之后再起诉男方离婚。第一个诉讼是将男方婚内赠与给小三的钱要回来,胜诉返还后,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通过离婚诉讼进行分割。而且,如果第一个案件很有可能会涉及男方出轨,该证据可以在离婚诉讼期间进行使用,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男方赠与的是房屋,而且房屋已经登记在第三者名下,法院很难支持将房屋要回来。对于男方出资部分,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房屋自然增值部分,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将大额共同财物赠与第三人的,另一方可主张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返还财物;或在离婚诉讼中就该赠与行为主张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